市能源局为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,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,认真谋划、精心部署,积极构建“执法 ”安全监管模式,通过做好隐患排查“加减法”,全力确保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。
隐患排查做“加法”。今年,煤矿安全执法工作与专家会诊、重点督导、专项整治、联合执法和驻矿监管等有效衔接、跟进执法等方式,多渠道多方式帮助监督煤矿查隐患、治隐患。一是“执法 专家会诊”。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机制,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申请财政资金332万元,成立了10人的专家组,对5处省属煤矿坚持每月一检查,对地方煤矿坚持每半年一检查,全年保持专家查隐患不断线。截至目前已完成检查11矿次,提出问题455条,执法跟进65条,处罚近约80万元。二是“执法 重点督导”。针对春节、“两会”和汛期煤矿安全生产重点时段,市县两级开展了拉网式大排查17矿次,发现问题隐患227条。突击夜查4处煤矿,有力打击了违法违规生产行为。三是“执法 专项整治”。根据不同时段的监管重点有序开展了机电运输、防治水、防冲击地压、煤矿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行动。截至8月份,开展专项整治47矿次,提出问题963条,累计作出行政处罚589万元。四是“执法 监察执法”。市能源局与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东局二处构建联合执法检查机制,坚持每月一联合,在形成监管监察执法合力的同时,统一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,避免“同案不同罚”。今年以来,已组织联合执法检查7矿次。五是“执法 驻矿监管”。选派驻矿监管员16人,明确包保人员10人,采取包保人员与驻矿监管协同推进煤矿安全生产。16名驻矿监管人员截至5月底共开展地面检查891人次,下井检查1299人次,填报驻矿监管日志1267余份,查出问题4514条并落实整改。
隐患整改做“减法”。针对企业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,执法及时跟进督导整改,确保隐患真整改、改到位。一是执法人员调度联系煤矿。建立执法人员与煤矿调度联系机制,4名执法人员分片联系16处煤矿,一对一精准调度煤矿问题整改情况,确保隐患第一时间整改到位。二是执法跟进复查整改情况。按照隐患规定整改时限,及时跟进复查问题整改情况,对整改完毕的出具复查文书予以认可,对不能在规定时间完成整改的建立延期整改台账,逐项落实整改责任、措施、资金、时限和预案,严防监管断档、落空。三是约谈通报促进隐患整改。今年以来先后约谈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5人,下发重点监管县提醒函2次,风险提醒4矿,增强了主主要负责人抓隐患整改的主动性。